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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焱: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 

2018-08-27 10:39:04

今年全国两会,从媒体到其他代表委员,对学前教育话题的关注度非常高。对此,我认为,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,需要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。2010年以来,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变化和进步,但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、素质不高、待遇偏低,是当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,多年来已成为环环相扣的因果循环链。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,是打破这个循环链的着力点。

“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”。要办好让人民放心、满意的学前教育,就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“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”。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,应当成为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此,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。

一是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》。近年来,新建的大批公办幼儿园都没有专门编制。许多地方的公办幼儿园多年未核定编制,且只出不进,编制缺口越来越大。各地采取的办法是把中小学富余的编制调剂到幼儿园,但幼儿教师编制数仍严重不足。一个班有40—50个幼儿的“大班额”现象普遍存在,严重影响幼儿园教育质量,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。

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尤其是教师编制,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、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,对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和教师待遇,调控和维护教师队伍的数量、质量、结构和稳定等,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幼儿园教育是一个独立的学段,仅仅通过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剂补充给幼儿园的办法,不是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尤其是专任教师编制问题的根本之道。

我建议,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,尽快制定出台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》,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,也能够带动和影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依法保障和落实教师待遇,有助于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,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。

二是同工同酬,取消编制内外教师待遇差异。为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,很多地方采用安排公益岗、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补充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,造成非在编教师的工资远低于在编教师,且大多数没有社保,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严重。由于工资低、待遇差,教师流失率高,队伍稳定性差。部分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还需自聘教职工,给幼儿园的运行带来很大困难和压力,幼儿园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。

安排公益岗、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并不适用于幼儿教师岗位,这是对幼儿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不尊重的表现;同时,还产生了新的“代课教师”问题。建议各地行政部门慎用这些方式来补充幼儿教师。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,应当以“同工同酬”为原则,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,采取购买“岗位”的办法来补充教师,确保教师“进得来,留得住”。

三是维护民办幼儿教师权益,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。民办幼儿园已占据我国幼儿园半壁江山。调研发现,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虽略高于公办园临聘教师,但多数民办园为降低工资开支,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制约,与教师按一年或一学期签订合同。对于按学期签合同的教师,实际每学期仅支付5个月工资,全年10个月工资。

各级各地政府应以《教师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以及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为依据,承担起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与监管责任,包括对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的监管,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民办幼儿园年检内容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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